兒童化妝品:使用前該做“皮試”
人民日報電 國家食藥監總局日前發布兒童化妝品消費提示:消費者在給寶寶使用一種新化妝品前,最好先給寶寶做個“皮試”。在寶寶前臂內側中下部涂抹一些所試產品,若是沐浴露,則需要稀釋后再涂抹,每天涂1次,連續3—4天,如果寶寶沒有出現紅疹等過敏現象,就可以正常使用。
選購兒童化妝品時,應盡量選購專業、正規的兒童化妝品生產廠家的產品,同時,盡量購買成熟產品、老牌產品,盡量選擇配方組成比較簡單、不含香料酒精以及著色劑的產品,以降低產品對寶寶皮膚產生刺激的風險。
來源:人民網-人民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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